实用信息
法院及专家鉴定所需文件
应向专业人员提供哪些材料,以及如何区分诉讼外检验、既有报告评审与法院委托的鉴定。
案件已在审理时
- 案号、法院名称及与检验有关的问题。
- 如已委托鉴定,应提供鉴定委托裁定及鉴定对象的保管、处理条件。
- 购买、故障、诊断、维修文件及必要范围内的往来函件。
- 进行报告评审时,应提供原报告及全部附件。
- 电器所在地、接触条件、配件完整性及其变动情况。
提起诉讼前
进行诉讼外检验时,应提交检验对象、情况说明及必要文件。专业人员意见书或评审报告载明约定工作的结果。文件在具体案件中的提交方式,应结合适用的诉讼规则与代理人商定。
申请司法鉴定所需文件
经协商,可出具关于能否进行检验的说明函,载明拟研究的问题、专业人员信息、所需对象和材料,以及预计期限和费用。该函并非对实质问题作出的鉴定报告,也不能替代法院的鉴定委托裁定。
最终交付文件
诉讼外检验的成果为专业人员意见书、评审报告或《账单订单》约定的其他文件。交付方式、纸质份数及电子文件应事先商定。法院委托鉴定时,依相应诉讼程序出具专家鉴定报告。服务验收文件及付款凭证依订单条件提供。
民事案件诉讼规则
- 《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》第79条 ——由法院委托鉴定并确定问题。
- 《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》第86条 ——专家鉴定报告及法院对其进行的评价。
- 《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》第87条 ——补充鉴定及重新鉴定。
拥有诉讼外意见书或评审报告,并不保证法院将其纳入案卷、决定重新鉴定或作出特定裁判。法院独立评价案件材料。其他类型程序适用相应的诉讼规则。
申请
说明情况并附上文件
请提供电器照片、诊断记录、维修工单、收据、保修凭证及简要争议说明。初步审阅后,可确定检验形式和预计费用。
- 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回复;
- 根据文件提供咨询;
- 莫斯科市及莫斯科州上门服务,另行商定。